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为何大多民众不支持?
1、民众不支持的原因一:朱列玉的逻辑说不通我们要知道,严厉的惩罚历来都是遏制犯罪的最有效手段。加大醉驾的惩罚力度,让醉驾入刑,反而导致更多的人乐于醉驾,这既不科学,也与我们的真实感受不一致。
2、一:取消醉酒入刑可能会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增加。醉酒驾驶会被判定为交通事故以及成为一定的量刑标准,就是由于司机在喝醉酒时,由于对于小脑的限制,他们对于路况的判断是非常不准确的。许多的交通事故也是由于一些醉酒驾驶员难以操控方向盘,导致了车辆进行了撞毁和撞击。
3、人大代表朱列玉给出的理由是,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4、因为酒驾发生的例子太多了,而且很严重,所以大家都反对取消酒驾入刑。代表朱列玉提出取消醉驾入刑理由是,每年我国有30余万人因醉酒驾车型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占全国刑事案件总数1/3。
5、相反,酒驾入刑后,随着交警部门的常态化检查,酒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酒驾不能取消。我不支持。我觉得酒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酒驾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毁灭性的。
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公共场所大量装备AED,你支持这一提案吗?
首先,公共场合大量安装AED是有社会需求的。
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议,希望在公共场所大量装备AED。这一建议,引发了网友的讨论。不少人表示赞同,毕竟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发病人数高达54万,在全世界都是排名第一的。而在公共场所安装AED,则可以很大程度,对这类病人进行抢救。
年的全国两会将要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召开就会出现很多对普通群众利好的消息。今年人大代表委员朱列玉建议公共场所大量装备A E D设备,相信很多人对异地装备非常的陌生,接下来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AED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它的好处。
是的,3月2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在公共场所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AED,让AED像灭火器一样得到重视和广泛配置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简称AED,配合心肺复苏,可以成倍提高心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让公众敢用、会用、善用AED,这将极大提高心源性猝死的救治成功率。
媒体报道,日前有代表表示,希望国家能够像配置灭火器一样,大面积的安装AED设备,并且提高公共场所人员的急救知识。
朱列玉的社会职务
朱列玉,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法官多年,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
我觉得醉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酒驾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所以我不支持取消醉驾入刑的规定,就应该加大这方面的惩戒力度,让他们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这样也可以约束他们的行为,如果取消那不是助长酒驾的行为吗。
朱列玉律师在理论研究方面有深厚的功底,曾参与《国际法律大辞典》的编写,主写国际投资法篇。朱列玉律师撰写的博士论文《中国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称号。
朱列玉用法律专业知识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为何执念要取消醉驾入刑,理由何在?
代表建议取消醉驾罪,这位代表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刑罚并没有将醉驾率降下来,因此,他认为对待醉驾不应该过于依赖刑罚,而应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朱列玉代表这是第二次提出该建议,此次他修订过的建议,不再被一边倒的排斥,反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朱列玉为何会出此建议?人大代表朱列玉给出的理由是,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呼吁取消醉驾入刑。朱列玉表示,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认为醉驾入刑绝对不能取消朱列玉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提议引发了很多网友们的热议,说实话这个提议引发了很多人的不满,因为其实大家一直都在宣传醉驾的相关危害,不管是交管部门还是家人都会宣传有关醉驾的后果。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再一次提交“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议案。能够连续两年为“取消醉驾入刑”奔走呼告,这种执着的精神值得赞赏。但是,他给出的取消“醉驾入刑”的理由,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朱列玉建议明星一次涉毒终身不得承接演艺活动是何原因?
明星拥有很多粉丝,并且是公众人物,他的吸毒行为会会被粉丝或者是未成年人效仿,所以就应该严格要求。
我觉得这个方法是可行的。其实这种事情不仅是在明星的吸毒圈还有生活里面很多方面我觉得都可以实行。比如说嗯,犯罪或者是饭了某一类别的罪只要犯了之后以后就怎样怎样就给他禁止了,有一个很重的处罚人在很正的处罚面前她做做事情还是要慎重考虑的。
“一次吸毒,终身禁演”主要是针对涉毒艺人职业或工作内容的限制,而非对其就业权的限制。吸毒所带来的负面评价几乎是不可修复的,一旦突破底线,就不适合在明星艺人这样具备广泛传播和影响力的岗位上继续工作。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拒绝毒品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自觉履行的义务。
朱列玉的介绍
1、朱列玉代表指出, 虐待动物行为不仅危害动物生命健康,也可能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甚至演变成危害社会秩序恶性治安事件,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因此,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与引导势在必行,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顺应国内社会公序良俗与国际立法潮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2、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呼吁取消醉驾入刑。朱列玉表示,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3、释疑: 早有明文规定,却一直未执行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介绍说,“流动人员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子女入托、入学可享受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以及连续居住满七年可申请常住户口”这两个规定并非新规定,在1998年公布的《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中就已有明文规定,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