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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事实婚姻:
1、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3、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重婚案件中的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事实婚姻,规定是双方自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国家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
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从这一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应为: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怎么认定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区别:
1、事实婚姻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2、事实婚姻必须是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3、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我和她有一个孩子,未领结婚证,没证据,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 我和她有一个孩子,是1995年12月31日出生,没有结婚证。现在她说是1994年2月1日前和我同居的,我说是之后同居的,谁也没有证据。这将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 所谓的事实 婚姻不是日子长短来决定的,是你们俩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对家人朋友,甚至邻居,都以夫妻名义就已经是事实婚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