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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执业范围指的是什么)

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

一、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条件

1、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条件如下: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执业医师执业所需的材料有什么变更执业医师执业所需的材料如下: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2、《医师资格证书》;3、《医师执业证书》;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执业范围是什么?应该怎样描述?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中医全科医师执业范围

中医医师经注册取得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保健活动。中医执业医师注册的范围有很多,比如:中医专业、中医内科专业、中医外科专业、中医妇产科专业、中医针灸推拿专业、中医眼耳鼻咽喉专业、中医全科专业等。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如何更改医师执业范围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口腔助理医师执业职业范围

口腔助理医师职业范围,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如下:“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如何变更执业医师注册范围

变更执业医师注册范围,需要以下条件: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

变更执业医师注册范围,需提交材料:

1、需要提交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需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需要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4、需要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需要提交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需要提交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哪些专业类别?

  •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哪些专业类别?
  •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管理,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了相应的规定。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的专业类别(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三)中医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1。(四)中医专业2 :从事外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2。(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六)针灸推拿专业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的专业类别:(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筏花摧拘诋饺搓邪掸矛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1。(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 :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3。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