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冯俊在《经济日报》发文指出,改造“城中村”,应基于城市产业结构更新与布局来谋划。“城中村”是由城市产业发展而自由产生的,是和特定条件下城市产业的发展与劳动力的供应相适应的,不同的城市存在差别。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城市的活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决于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更新。而城市产业结构更新必然引起劳动力供应结构的调整。
改造“城中村”,必须和劳动力供应结构调整相结合。不能主观臆想地在“城中村”安排壹个啥子产业,简单地把“城中村”改造成壹个“开发区”。就业问题不能就“城中村”论“城中村”,“城中村”的劳动力是整个城市的劳动力供应源,不能简单地把“城中村”的居住人口安排成“就地就业”。
改造“城中村”,不仅仅是让“城中村”的居住人口迁出去。否则不但会造成经改造的“城中村”居住人口减少,导致该地区的衰落,也会在其他地方形成新的“城中村”,或者引起城市劳动力供应不足。“城中村”的产生,本质上是劳动力要素在起作用,改造“城中村”也必须把劳动力供应与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作为整个城市统筹的、重要的思考因素。
“城中村”和城市其他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现是基础设施不足,导致“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严重落后。改造的重点应该是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要根据不同的“城中村”基础设施状况,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高、拆整结合的方法有序推进。
“城中村”改造没有要求方案,要基于不同城市特征推进,因城施策,重要的是要让群众有幸福感、获取感。居住在“城中村”的主要是外来人口,他们的幸福感与获取感,是决定“城中村”改造成功和否的决定因素。要将城市外来人口的居住、就业、公共服务以及收入的增加一并纳入“城中村”改造来考量,还应当思考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值得关注的是,居住在“城中村”的劳动力大多从事体力劳动,或在“大厂”打工,他们财富积累也相对少,居住成本是他们在城市里生活重要的制约因素。“城中村”改造不仅要使“城中村”的外观环境换新貌,更要注重居住者的发展需要和心理感受。要卖力避免引起居住成本大幅度增加,超过外来人口的付款能力,导致劳动力流失,使新貌装“空房”,徒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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